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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市郏县一宗酒驾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郏县民警徐某和朋友在酒后驾驶车辆被交警拦下,不但不配合检查,还不断掏出警官证进行威胁和”摇人“,随后驾车扬长而去。后续让人意想不到。
事件回顾
7月6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交警在查酒驾时遇到一辆车牌为豫DQ8008的私家车疑似酒驾。事发时车辆由徐某朋友驾驶,其朋友疑似酒驾。两人不配合交警执法,坐在后排的徐某亮出警官证要求值班交警放行,期间一直质问执法交警能不能走。被拒绝后徐某随即拨打交警中队长张某某电话,拨打后让现场执法民警接电话,随后指示司机驾驶车辆扬长而去。
据说这一幕发生在几月前,由执法辅警拍摄。而该名辅警因执勤期间有违规行为被辞退,遂将此前执法视频公布于网络。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掏出警官证的行为是无视法律的表现
事实上,一名民警掏出警官证对于执法交警进行威胁势必对社会秩序造成负面影响。作为执法者,民警的行为应该符合法律规定,以身作则。而掏出警官证进行威胁的行为明显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这种行为的发生,给公众树立了一个不好的榜样,也严重挑战了社会的法治基础。
开除民警是否打击报复
一些人认为,开除辅警的决定是一种打击报复行为。这种观点是站在民警一方考虑,认为民警徐某故意刁难该辅警,找个理由开除他,是欲加之罪。该辅警是有什么违规行为被辞退的?难道比这亮证抗拒执法的违规还严重?为什么认真负责的辅警被开除,是打击报复还是确实违反规定我们不得而知,希望给出的理由能让人信服。目前当地公安督察和纪委已介入调查,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我们还是应该相信警察队伍,不能因为一个人而坏了整个人民警察队伍的形象。
全面建设法治社会需要长期努力
这次事件的曝光再次提醒我们,全面建设法治社会还需要继续加大努力。法治社会不仅仅是指法律的存在,更包括了法律具体实施和维护的人。我们需要在教育、执法等方面加强,培养更多具备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的人才,提高社会法治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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