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镇海南洪小区南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公示目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的品位,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征询公众的建议和意见。
公示时间:10日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
申请单位:宁波镇域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镇海南洪小区南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建设位置:蛟川街道庄俞北路北侧、炼蟹线东侧
02
宁波甬江科创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ZH03-03-01-24地块)批后公布
一、调整背景
现状中国海油协和石油加油站位于东方理工大学的范围内,已列入拆迁计划,需要对其另行选址。
通过综合选址分析,结合建设条件、建设时序等情况,确定该加油站迁建在中官路以南、金达路以东区域。为保障加油站建设的顺利推进,在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下,开展本次宁波甬江科创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工作。
二、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区块位于蛟川街道,甬江科创区启动区内。用地面积共9.92公顷,北至中官路,南至东信路,西至规划河道绿地,东至金元路。
调整范围示意图
三、调整内容
1、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调整
将规划通信机房和加油站地块一并向西调整至地块西北部,减小对规划工业地块的影响。调整后ZH03-03-01-24a地块用地面积减少5378㎡,ZH03-03-01-24b地块用地面积增加325㎡,ZH03-03-01-24c地块用地面积增加2953 ㎡。增加ZH03-03-01-24h地块,用地性质为加油站用地(B41),用地面积2100 ㎡。
考虑到加油站需要进口和出口各一处,ZH03-03-01-24h地块设置两处出入口,通过中官路进行右进右出的交通组织,其中西侧的进口与ZH03-03-01-24b地块共用。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2、指标调整
(1)容积率调整
结合建设需求以及城市界面品质要求,建议ZH03-03-01-24b地块(U)的容积率上限为1.8;ZH03-03-01-24h地块(B41)的容积率上限为0.8,其余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高度调整
结合建设需求以及城市界面品质要求,建议ZH03-03-01-24b地块(U)的建筑限高调整为30米;ZH03-03-01-24h地块(B41)的建筑限高调整为10米,其余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绿地率调整
ZH03-03-01-24h地块绿地率规划为15%,ZH03-03-01-24c地块增加的绿地面积部分用于补偿ZH03-03-01-24h地块减少的绿地率。
调整前后地块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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