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旅行社协会诚信经营倡议书
随着旅游市场的快速复苏,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等相关行业接待人数持续走高,旅游产业发展迎来喜人局面。但近期爆出的酒店随意涨价,旅行社恶意甩团、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等问题也给旅游市场恢复带来负面影响。为共同构建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做到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唐山市旅行社协会郑重向全市旅行社和旅游从业者发出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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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2.加强对旅行社分社和营业网点的管理,并对其经营行为承担责任。
3.在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选择信誉良好的地接旅行社、具有正规运营手续旅游客运公司等供应商签订合同,规范服务流程。
4.使用规范的旅游合同文本,明确价格、服务标准等事项,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5.为旅游者提供质量价值相符的旅游产品,如实介绍产品信息,不欺骗客人。
6.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挂靠承包经营。
7.不使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和无导游证、领队证的人员接待游客。
8.不搞“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
9.不违反合同约定,不降低服务标准,不组织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10.不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游客,不欺客宰客。
11.不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含有迷信、赌博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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